企业应急预案
编制方式:
分类
企业自行组织编制
企业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编制
编制要求
一、
1、受托机构具备乙级以上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资质;
2、受托机构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编制的预案要符合企业实际,
同时突出企业特色;
3、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全程参与预案的编制。
二、
突出现场处置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凡是有较大危险性的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处置方案。
三、
预案的内容和格式要符合要求,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有关要求编写,
个别行业有预案编制指导文件的,要同时兼顾。
四、
中央驻粤企业、省管企业不仅要组织编制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预案,还要负责其下属分公司的生产安全预案管理
工作,督促指导其下属分公司编制安全生产综合预案。
编制时限:
分类
新组建生产经营单位
已开展经营活动的生产单位
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规
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
根据《关于修改<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2012〕35号)
文件精神,2012年11底前按程序完成评审(或论证)、备案
等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参考文件:
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关于修改<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2012〕35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安监应急 [ 2011 ] 18 号)
4、《关于深入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办〔2011〕22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安监应急〔20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