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混凝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立方混凝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省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宜春市袁州区下浦街道园艺场 | ||
项目性质 | 技改项目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有限公司 | ||
陪同人 | 刘鹏 | ||
调查人 | 郑云 | 调查时间 | 2023年12月30日 |
评审专家 | 陆大钧、伍晓春、曹亮 | ||
评审(验收)时间 | 2024年01月27日 | ||
评审、验收组及参会人员在听取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说明的基础上,查阅了有关资料,审阅了《评价报告》,并现场核查了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评审、验收组对《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1、完善评价依据; 2、完善主要建筑物表,核实员工的工作日写实; 3、核实职业病危害因素,完善重点评价因子; 4、完善防护设施设置情况,针对噪声超标岗位提供防护设施建设; 5、完善个人防护用品与应急救援的建议,完善职业健康体检率; 6、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评价报告》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须经评审、验收组签字确认。 二、评审、验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意见 1、现场完善职业卫生警示标识与职业卫生告知卡等; 2、完善现场公告栏设置,建议检测报告张贴在公告栏; 3、完善职业卫生档案材料,完善职业卫生合同告知、培训与演练; 4、完善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领用记录,岗前、岗中与离岗体检; 5、加强员工的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监督; 6、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建设单位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议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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