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锦洁净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 年加工300万平方米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年产300万平方米夹芯板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永锦洁净材料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五里岭工业园伟业路8号 | ||
项目性质 | 技术改造项目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有限公司 | ||
陪同人 | 袁佳瑶 | ||
调查人 | 易松 | 调查时间 | 2024年12月21日 |
评审专家 | 陆大钧、伍晓春、曹亮 | ||
评审(验收)时间 | 2024年12月21日 | ||
评审、验收组及参会人员在听取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说明的基础上,查阅了有关资料,审阅了《评价报告》,并现场核查了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评审、验收组对《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1、核实验收范围; 2、完善工艺的描述,补充木框的工艺情况介绍;核实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关键评价因子;完善劳动者工作日写实及工艺流程描述; 3、核实主要原辅料聚氨酯密封胶的主要成分并提供MSDS说明书; 4、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分析与评价; 5、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调查、分析与评价; 6、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调查、分析与评价的内容; 7、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评价报告》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须经评审、验收组签字确认。 二、评审、验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意见 现场意见: 1、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卫生风险告知卡; 2、企业应将职业卫生检测报告张贴上墙;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加强员工岗前、岗中及离岗体检; 4、加强现场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的监督管理; 5、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建设单位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