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钾科技有限公司 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 年产5万吨化学钢化硝酸钾、5万吨硝酸及6万吨硝酸铵溶液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名称 | 金钾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
项目性质 | 改扩建项目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有限公司 |
评审(验收)时间 | 2021年7月4日 |
评审组在听取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可研、立项情况的介绍和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情况说明的基础上,查阅了有关资料,评审了《评价报告》,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基本完整;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基本全面;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5、提出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 6、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建议对下列问题修改完善,补充说明: 1.完善并更新编制依据;部分依据重复,应删除; 2.表B.1-4 本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新建、在建、拟建表示何意,储罐多大、多少个未标明;项目名称有误;项目概况补充项目所在地地址;项目属袁州区管辖,请核实;完善劳动定员,补充汇总人数;核实门卫室面积;锅炉补充说明燃料;表B.5-1中硝酸钾车间为丁类,请核实;表E.1-1 评价单元和子单元的划分补充辅助工程污水处理间等; 3.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如岗位的噪声、高温等);完善拟建项目的关键控制岗位; 4.建议风险分析法与类比法结合进行;主报告中先要介绍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表2.4-2 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评价及建议中防护设施部分符合,应有建议; 5.拟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中部分用品不应放在个人防护用品中,而是应急用品;完善拟设置的应急救援措施评价,主报告中要有拟设置的应急设施;补充重点评价因子、关键控制点;接触水平不要放在结论中; 6.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警示标识等可研中未提及的,也可通过类比进行评价; 7.补充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效果预测; 8.完善平面图;补充项目的环评批复; 9.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