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春华锂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硫酸锂卤水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立方米硫酸锂卤水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春华锂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二路28号 | ||
项目性质 | 新建项目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有限公司 | ||
陪同人 | 游愉军 | ||
调查人 | 易松 | 调查时间 | 2023年9月9日 |
评审专家 | 陆大钧、潘举升、杨佩 | ||
评审(验收)时间 | 2024年4月13日 | ||
评审、验收组及参会人员在听取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说明的基础上,查阅了有关资料,审阅了《评价报告》,并现场核查了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评审、验收组对《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1、完善评价依据;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重点危害判定; 3、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 4、完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 5、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检查调查、分析; 6、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评价报告》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须经评审、验收组签字确认。 二、评审、验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意见 (1)整改: 1、完善公告栏、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和警示标识设置; 2、尽快落实现场粉尘防护设施的设置; (2)意见 1、按照GBZ188要求委托有资格的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2、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强化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 4、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建设单位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议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