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甬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锂电池负极材料坩埚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50万套锂电池负极材料坩埚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甬宜新材料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 | ||
项目性质 | 新建项目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有限公司 | ||
陪同人 | 彭亚敏 | ||
调查人 | 李洪强、付伟轩 | 调查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
评审专家 | 金莉、陆大钧、谌莉莎 | ||
评审(验收)时间 | 2024年5月12日 | ||
评审、验收组及参会人员在听取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说明的基础上,查阅了有关资料,审阅了《评价报告》,并现场核查了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评审、验收组对《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1、细化原辅材料与生产工艺调查分析; 2、完善职业病危害来源和检测超标原因分析; 3、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落实情况分析; 4、完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分析; 5、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评价报告》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须经评审、验收组签字确认。 二、评审、验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意见 (1)整改: 1、针对石墨粉尘超标岗位改进防尘设施效果,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2、改进破碎工、普床工的防噪设施和措施,降低噪声作业分级; 3、尽快安排职业健康体检异常人员进行复查,并按规范后续处理。 (2)意见 1、在作业现场增设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公告栏; 2、加强现场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的监督管理; 3、加强作业现场清扫,防止二次扬尘;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5、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建设单位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议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