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草根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赣闽铁矿年采选100万吨铁矿石技改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 赣闽铁矿年采选100万吨铁矿石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安福县草根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赤谷乡苍坑村五组 | ||
项目性质 | 技改项目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有限公司 | ||
陪同人 | 黄新春 | ||
调查人 | 郑云 | 调查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 |
评审专家 | 冯明、黄涛、范德友 | ||
评审(验收)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 | ||
评审、验收组及参会人员在听取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说明的基础上,查阅了有关资料,审阅了《评价报告》,并现场核查了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评审、验收组对《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1、明确技改项目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评价范围;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与评价; 3、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4、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分析与评价; 5、开展超标岗位复测; 6、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评价报告》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须经评审、验收组签字确认。 二、评审、验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意见 1、补充完善喷雾除尘与通风除尘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2、补充完善现场警示标识及公告栏设置; 3、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4、加强个体防护用品发放与佩戴管理; 5、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6、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建设单位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议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