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亚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 10727t/a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亚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工业园 |
项目性质 | 技术改造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有限公司 |
评审(验收)时间 | 2021年6月17日 |
评审组在听取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可研、立项情况的介绍和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情况说明的基础上,查阅了有关资料,评审了《评价报告》,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基本完整;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基本全面;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5、提出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 6、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建议对下列问题修改完善,补充说明: 1、完善并更新编制依据;与本项目无关的依据可以删除;补充卫健委相关的文件; 2、前言中完善本项目的建设情况介绍;项目性质不是技术改造,而是改扩建; 3、表1-1产品变更情况表变更情况应是不再生产,不是落后的氯化氢工艺及设备改造工艺;表1-2项目组成及主要组成内容补充各建筑物的功能;主要建筑物补充生产车间面积;表1-1 劳动定员及其生产制度表增加所在车间名;平面布置补充对厂区生产车间的描述; 4、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项目单位依托原有的,但根据改扩建后的情况直行修订;评价单元划分将评价单元的生产线放到车间中;完善工种岗位及人员设置;完善原料表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补充高温因素;补充对储罐区等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5、评价方法的选择与实际评价不对应:“本评价采取类比法、检查表法”,实际是“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法、检查表法”;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表2-4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检查表不对应; 6、对补充对辅助车间的评价;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分析与评价;补充其他引起职业病化学毒物的分析; 7、部分结论是通过类比项目分析得来的,但未见类比分析;表2-6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部分重点评价因子未列入; 8、完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中重点评价因子的确定,例如乙醇等;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补充对化学毒物防护设施的分析;P80页《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已废止; 9、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分析,补充对噪声、高温等的分析; 10、完善平面图;补充环评批复等附件; 11、提出的其他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经复核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