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能扩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2万吨)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园区二路 |
项目性质 | 扩建项目(异地新建项目)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有限公司 |
评审(验收)时间 | 2021年6月11日 |
评审(验收)意见: 一、《评价报告》评价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评价内容基本全面,工程分析客观,评价单元划分合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分析基本准确,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建议具有指导性。 三、建议对下列问题修改完善,补充说明: (一)完善并更新编制依据,核实并说明评价范围; (二)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说明是延用还是新建或改进; (三)生产班制及劳动定员人员是整个企业的,还是本项目的;劳动定员补充汇总;核实部分辅助生产区作业人员;辅助生产区部分区域巡检由什么工种兼; (四)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工频电场识别是,但小结中无;热解釜旁高温因素可以检测,但要建议在高温季节在进行检测;核实并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补充部分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五)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与分析;完善个体防护用品的调查; (六)完善警示标识的调查与分析;应对设置的警示标识列表;完善职业健康体检分析;完善公告栏设置与分析;完善职业危害告知牌;完善平面图;补充平面布置与风向不符的建议; (七)补充正常生产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评价;补充石油沥青烟的外包检测报告; (八)补充不符项汇总和整改回复; (九)提出的其他意见。 四、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经确认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审核。 |